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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

《首都詩報 》稿約

第二期閘稿日:2009 年 12 月 30 號

《首都詩報》徵稿啟事/編輯部

☉ 本刊奇月份15 號出刊;雙月份 siōng 尾 á 日截稿。

☉ 徵稿文類以現代詩為主;詩學 ∕ 史、詩作評論、詩冊評為原則;gín-á 詩、歌詞、民間詩歌文類做例外。詩作 tsuā 數無限;論述稿以千 5 字為原則(1 千字以內 siōng 好),千 5 字以上例外。另外,mā 歡迎讀者針對本刊 ê 風格(形式)、內涵「投書」;本刊 ē 看情形選刊(無付稿費),mā 保留修改權。

☉ 本刊將 ē 無定期設「台語學生」專版,歡迎在學生投稿;mā 歡迎學校 sia̋n-séⁿ,以個案為原則,代替學生集體投稿。

☉ 本刊定位做純台語刊物,華語論述請以台語翻譯 tsiah 投稿;華語詩台譯,請註明創作日期、翻譯日期,以及原底發表 ê 刊物(冊名)、期數、日期。外語詩台譯,著作權相關問題由譯者概括承擔。客語詩、原住民族語詩,請作者附台語版;原則上,採雙語對照 ê 方式刊登。

☉ 作品刊登了後,送府城舊冊店圖書禮劵100 khoo 5 張;1首(篇)500 khoo 為原則。來稿請註明作者本名、通訊地址 kap 電話番。

☉ 刊稿以漢羅 lām 寫為原則。漢字盡量參考教育部公告用字;羅馬字以〈台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〉(俗稱「台羅」)為原則,傳統 POJ 例外。來稿 nā 無用漢羅 lām 寫,編輯部 ē 將 部分漢字改做羅馬字。本刊反對全漢 ê「集體」kè-i̍k(比如語文教育、刊物發行),m̄-koh 無反對作者「個人」寫全漢文;堅持全漢字 ê 作者,來稿請註明。

☉ 除非邀稿轉載,本刊禁止一稿兩投。請作者珍惜 ka-kī ê 創作信用。

☉ 本刊無收手寫稿;來稿請寄:siutosipo@gmail.com,總編輯柯柏榮。


《首都詩報》創刊
《府城詩刊》革新號──《首都詩報》第一期 今年 (2009) 11 月15 創刊!歡迎訂「報」── 1 年 6 期 NT.500,送《2006 台語文學選》1 本;名譽訂戶:1 年 6 期 NT.1,000,送 2006 年度選以外,買舊冊 8 折優待;劃撥請寄:府城舊冊店,潘靜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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